成信继教院发〔2017〕3号
各校外教学站点:
今年是成人高等教育改革之年,公司将严格执行教育部《关于印发<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>》(教职成〔2016〕7号)、教育厅(川教函〔2017〕78号)文件相关要求,科学合理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,加强专业设置管理,不断优化专业结构,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,为社会提供高质量、多样化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服务;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站点的评估检查,是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等教育管理,规范办学行为,维护学校和员工的合法权益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。规范的办学行为是改革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。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,公司将派检查组对各校外教学站点进行相关工作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在教育主管部门备案的重要依据。请各教学站点提前做好评估自查、整改工作。
一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检查、备案工作
随着国家经济转型升级以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高等教育将进入提高质量,产教融合的新常态,成人高等教育也将面临办学机制、教学模式的新变化。公司继续教育将坚持稳中求进、科学发展的工作方针,走强化管理,规范秩序,提高质量,改革创新,规模、质量、效益相协调的发展道路。教学检查、评估及整改是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手段之一,各教学站点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政策,深刻理解并认真落实《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、校外教学点教学及管理工作合格评估标准》的内涵要求,自觉规范办学行为,切实提高培养质量。
二、周密布置,狠抓落实,做好站点评估、整改工作。
(一)各站点自查、整顿的内容和要求
1.严格按照《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、校外教学点教学及管理工作合格评估标准》(附件1)对站点各项工作开展自查,对尚未达标项目进行专题研究,制定整改方案,尽快落实;
2.严格按照《评估装盒资料标准化索引》(附件2)准备评估材料,重点在于对原始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归档,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完善;
3.认真按照《教学站点自评报告样板》(附件3)撰写《评估自查报告》,重点在于比照评估合格标准,客观、全面的分析站点的办学成效,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以及整改方案的制定和落实。请各站点将《评估自查报告》于5月12日前上报公司。
(二)检查的内容及程序
检查组将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:
1.听取教学站点负责人自评报告,限时15-20分钟;
2.考察教学基本设施;
3.分组查阅评估相关材料,材料包括支撑材料、教学档案、教师业务档案等;
4.随机听课;
5.汇总、讨论评估情况,形成评估意见;
6.向学校评估检查及备案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检查情况。
(三)评估整改工作时间安排
1.公司检查组对各教学站点进行检查。(5月8日—5月26日,各站点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)
2.各教学站点根据省教育厅安排,准备迎检。(按省教育厅通知时间进行)
3.各教学站点根据评估验收意见,制定并落实整改方案。(按省教育厅通知时间进行)
附件:1.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、校外教学点教学及管理工作合格评估标准
2.评估装盒资料标准化索引
3.教学站点自评报告样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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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4日